| 您所在的位置:凯发k8 >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> 要闻 > 正文 |
| 2022-11-18 17:35:14 来源:市说新语 责任编辑:石智元 我来说两句 |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《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2年版)》的通知 (国市监稽发〔2022〕99号)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: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,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2〕94号)要求,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2年版)》及说明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附件:1.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2年版) 2. 《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2年版)》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1月14日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2年版).pdf 《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2年版)》说明.pdf |
相关阅读:
![]() |
打印 | 收藏 | 发给好友 【字号 大 中 小】 |
“晋江经验”写入国家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
“闽超”在各地掀起参与热潮
金溪不语,却让世界听见将乐澎湃
闽台乡建乡创点亮桂林村
凯发k8西湖 桃红柳绿
听海 | 碧海为邻 和合共生
![]() |
|
![]() |
|
![]() |